
什么是清算審計及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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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0/12/05 15:53:00
什么是清算審計?
清算審計是對由于各種原因終止的企業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清算期間的收益和損失、費用支出情況及清算截止日凈資產分配情況進行的審計,以確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開、公正進行全部清算活動,對清算結果發表合法、公允的審計意見。
清算審計通常包括破產清算審計、合同約定終止清算審計等。稅務主管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稅務清繳,出具完稅證明前,工商部門在對企業進行注銷登記前都需要該審計報告。
清算審計的內容:
清算審計的委托人一般為人民法院或破產清算組。審計的期間破產企業經法院裁定破產并成立破產清算組接受該企業的資產負債起,至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止,審計內容是審核破產企業通過破產審計后的會計科目結轉,從行業會計科目轉入破產清算會計科目的有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規定,金額是否正確。審計結果用于清算組對債權人報告資產變現及清償債務的核算的實際情況。主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應收賬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確,呆賬壞賬的核銷有無依據。
2、實物資產的處置及變價收入情況,有無隱匿、私分、非正常壓價出售等違法行為。
3、對待處理損失的報批、核銷轉賬情況。
4、資產評估增值(減值)的核算是否正確。
5、抵押資產、福利設施資產、借入資產、取回資產的核算依據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確。
6、破產債權申報時間限制及金額與賬面有無差異,清算調整的依據是否充足,逾期未申報的是否作了依法處理。
7、清算費用的開支范圍是否符合標準及有關規定。
8、第一順序破產債務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損益的核算是否正確。
清算審計流程:
一般情況下,企業開展清算審計,大致按照如下程序來進行:
(1)審計機構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報錯風險。
(2)審計機構接受審計業務委托并與之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3)制定審計計劃。
(4)搜集審計資料,實施審計工作程序。
(5)與委托單位、被審計單位溝通,發出審計征求意見稿,并在此基礎上出具正式清算審計報告。
清算審計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有關清算審計注意事項,其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明確審計內容。通常,清算審計內容大致為:審查企業應收賬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確;企業實物資產的處置以及變現收入情況;企業對待處理損失的報批、核銷轉賬情況;企業資產評估核算是否正確;企業第一順序破產債務核算是否合法;企業清算損益核算是否正確;企業抵押資產、福利設施資產、借入資產、取回資產的核算依據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確;企業破產債權申報時間限制以及金額與賬面有無差異等等。
(2)明確審計期間的無效行為。這些行為有:隱匿、私分或者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進行財產擔保;對未來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債;放棄自己的債權等等。也即是說,凡屬上述任意一種行為,審計人員都會進行相應地審計調查并向法院申請追回財產,追回的財產將被列入破產財產中。
(3)明確非破產資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下非破產資產應在審計清算過程中予以剝離,分別為:破產企業職工住房;保障職工福利區的生活后勤部門;破產企業所屬的學校、醫院等福利性部門和設施;工會經費形成的自由資產;以作為擔保物的財產;破產企業以劃撥方式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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